這個周末,金稅專家正準備好好露一手做頓美味的午餐。誰料同事一通電話過來,說在河南從事化學產品制造銷售的吳某來北京洽談工作,約中午吃飯并邀請了金稅專家一同前往。無奈,金稅專家只得脫下圍裙,換上正裝前去赴宴。
吃飯期間,吳某吐槽她的XX實業雖然上市,但近三年行業形勢不理想。她這次來京除了洽談業務,也是特意想請金稅專家幫公司“把把脈"。XX實業2017年勉強盈利 6700 萬元,較2016年減幅52%;2018年虧損 l.3 億元;2019年第一季度虧損 5000 萬元,盡管二、三季度盈利 7000 萬元,但第四季度預計將虧損 4000 萬元左右,2019年全年預計虧損 2000—3000 萬元。 如果連續兩年虧損,公司將被列為財務狀況異常,進行ST處理。
吳某的大學學妹,在2019年3月成立了一家知識產權商務研發服務乙公司,2019年盈利 300 萬元,預計2020年盈利 800 萬元。金稅專家經過對xx實業整個財務進行梳理,發現公司專利較多,且有5個賬面余額為零。擬訂如果第四季度虧損額較大,導致全年虧損,就將這5項專利賣給乙公司,議價 6000 萬元,既可避免公司被ST,又可讓乙公司憑專利技術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加計75%扣除和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這個方案是否可行,特請金稅專家指點。
【分析】
對于上市公司而言,為了避免財務狀況異常發生,常用的手法就是進行資產處置,以增加利潤、現金流。在資產處置過程中,必定涉及稅務事項。如果處理得當,不但可以改善財務報表,還可以享受稅收收益。資產出讓方與接收方不能存在關聯關系,否則證監會認為是出于不合理的商業目的,有損股民權益,否決資產處盟交易。
國家從稅收制度層面鼓勵企業創新,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說,高新企業適用低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企業在自身的生產經營過程中,通過企業的資產、資源、信息、交易等實際條件,對照國家優惠政策,使二者有機結合,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對比】
籌劃前,不銷售專利技術:XX實業公司財務狀況異常,被 ST。乙公司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不享受加計扣除。
具體計算:應繳企業所得稅 =(300+800) X 25% = 275(萬元)。
籌劃后,銷售專利技術:XX實業正常盈利,為公司脫離困境爭取了2年時間。乙公司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15%,專利按照20年攤銷,每年掉銷300萬元,加計扣除225萬元,2019年可攤銷一個季度。
具體計算:
2019年應繳企業所得稅 =[300- 300 / 4 X (1+75%) ] X 15% = 25.31 (萬元)。
2020年應繳企業所得稅 =[800 - 300 X (1+75%)] X 15% = 41.25 (萬元)。
【結果】
通過專利權的交易,不僅XX實業暫時擺脫了困境,而且學妹的乙公司也獲得稅收方面的收益,可節省成本 208.44 萬元 (275-25.31-41 .25)。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 ( 2015 ) 119 號)第一條規定: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范圍包括: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2、《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 ( 2018 ) 99 號)第一條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人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