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煤炭行業的政府監管過程中實施雙軌制,由國家監管部門和地方監管部門共同監管執行。
一、監管部門
(一)直接管理機構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在國家層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下設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設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并根據各省區實際情況,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在各主要產煤市區下設有煤礦安全監察分局或站,形成從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監察體系。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主要職責包括:研究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擬定煤礦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標準,提出煤礦安全生產規劃和目標;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依法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權;組織或參與煤礦重大、特大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全國煤礦事故與職業危害的統計分析,發布全國煤礦安全生產信息;指導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工作,組織對煤礦使用的設備、材料、儀器儀表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和礦長安全資格、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煤礦企業進行查處。
(二)相關管理機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信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部、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煤炭建設協會等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機構屬于煤炭行業的相關管理機構。
1.國家發改委
主要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擬定煤炭工業發展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煤炭生產開發規劃、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礦區總體規劃,并對合理、有序開發和利用煤炭資源進行標準規劃。
2.國家工信部
主要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要求煤炭消耗量大的地市制定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計劃,組織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加大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3.國土資源部
負責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的授予,礦業權轉讓和租賃的審批,礦權價款和儲量評估結果的審核。
4.國家環保部
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重污染行業企業的生產對環境的影響作出核查和評價。
5.中國煤炭工業協會
主要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參與實施行業管理,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分析判斷形勢,科學把握未來,適時提出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議,促進煤炭工業發展。
二、監管特點
中國煤炭行業監管特點是: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
國家監察就是站在國家和中央政府的高度對煤礦安全實行監督和檢查,地方監管就是履行地方政府對煤礦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三、主要法規
圖表1—9:
煤炭開采洗選業主要法規
序號 | 名稱 | 發布日期 | 發布機關 | 主要內容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 2013年6月29日 | 主席令第5號 | 明確了要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規范煤炭生產、經營活動,促進和保障煤炭行業的發展 |
2 | 《煤炭經營監管辦法》 | 2014年9月1日 | 國家發改委第25號令 | 加強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規范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保障煤炭穩定供應,促進環境保護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 2007年10月28日 | 主席令第77號 | 限制發展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展節能環保型產業。對高耗能的特種設備,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實行節能審查和監管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2014年8月31日 | 主席令第13號 | 對煤炭采選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設施、技術人員等有嚴格的規定 |
5 | 《煤炭資源稅征收管理辦法(試行)》 | 2015年7月8日 | 國家稅務總局 | 明確了煤炭計稅價格的確定方法、運費扣減范圍、洗選煤折算率、混合銷售與混合洗選的計稅方法等內容 |
6 | 《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2005年6月29日 | 國務院 | 為促進煤炭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障國民經濟發展需要,提出可行性意見 |
7 | 《關于促進煤炭工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 | 2015年3月25日 | 國家能源局 | 對優化煤炭開發布局、調整煤炭產業結構、加強煤炭規劃管理、規范煤炭生產建設秩序、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統籌推進煤炭國際合作等提出了科學、合理化建議 |
8 |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核查暫行辦法》 | 2015年4月10日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 | 加強對煤礦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資源整合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工作,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煤礦安全生產 |
9 | 《關于促進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 | 2016年2月22日 | 國家能源局 | 積極推進煤炭分級分質利用,優化褐煤資源開發,鼓勵低階煤提質技術研發和示范,推廣低階煤產地分級提質,提高煤炭利用附加值 |
10 | 《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 2016年3月1日 | 山東省發改委、煤炭工業局、環境保護廳、商務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針對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煤的生產、加工、儲運、銷售、進口、使用等活動,對企業所生產的商品煤做出嚴格的要求 |
11 | 《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若干意見》 | 2010年10月21日 | 發改委 | 強調加快中國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堅決淘汰落后小煤礦,大力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促進煤炭資源連片開發 |
12 | 《煤炭產業政策》 | 2012年8月31日 | 發改委、能源局 | 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資源整合,嚴格產業準入,規范開發秩序 |
13 | 《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 2012年3月22日 | 國家能源局 | 強調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繼續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整頓關閉小煤礦,淘汰落后產能,依托科技進步,切實轉變煤炭發展方式 |
14 | 《山西省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 | 2015年8月21日 | 山西省政府 | 《方案》明確,山西將取消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核準、資源儲量核查報告;把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生產能力120萬噸以下的煤炭開發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批權下放至市及擴權強縣試點縣和轉型綜改試點縣;省級層面還將取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保試生產審批;取消煤礦“六證”中的《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等 |
15 | 《關于嚴格治理違法違規建設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 | 2015年9月6日 | 國家發改委 | 對新建煤礦項目的企業嚴格審查 |
16 | 《煤炭工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 2016年12月22日 |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 | 加快推動煤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在優化結構、增強動力、化解矛盾、補齊短板上取得突破,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不斷開拓煤炭工業發展新境界 |